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引领带动作用,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今年以来,沂水县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的原则,积极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典型培树工作,推动县域法治水平不断提升。
突出“责”字广参与。县委依法治县办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组织召开县委依法治县办第六次会议,对典型培树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要求县政府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提报分管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发挥督导考核风向标作用,将典型培树工作纳入2021年法治建设考核,提高参与典型培树的积极性,经广泛动员,自愿申报的乡镇(街道)18个、县直部门28个,参与率90%。
突出“实”字树标杆。成立由县司法局法治调研督察科牵头、行政复议科等业务科室组成的初审小组,采取“书面+实地”的方式,对自查自评得分90分以上的7个乡镇(街道)、4个县直部门进行报告和证明材料的审查,在综合考虑典型的导向性、前瞻性、示范性的基础上,确定荣获“第二批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的县农业农村局和连续6次获得“临沂市信访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的高庄镇人民政府作为候选名单。目前,已成功完成市级实地核查。
突出“制”字抓长远。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挖掘一批、培育一批、孵化一批”三管齐下,把培树法治政府建设典型工作作为提升县域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的重要抓手常抓不懈。目前,经参与单位自愿申报和县委依法治县办综合评定,初步确立培育名单2个乡镇、1个县直部门,孵化名单5个乡镇、3个县直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