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莒镇司法所紧紧围绕“人民司法为人民”宗旨和局党组决策部署,坚持定目标,明思路,添措施,抓落实,突出五个强化,全力推进司法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乡村振兴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强化大局意识,争取理解支持。司法所作为市司法行政机关派出机构肩负着维护社会稳定的法律责任和政治责任。全所员工始终牢记为民初心,坚持立足大局,找准定位,主动把司法行政工作融入莒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之中去思考、去谋划。积极争取镇党委政府的理解支持,充分发动镇村力量,健全机构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努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二)是强化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一是持续巩固“枫桥”司法所创建成果,修订学习制度、所务会议制度等3项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形成了规范有序、团结奋进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法律知识学习,以《民法典》《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实行)》等为重点,在个人自学的基础上,每周开展一次所内集体学习,不断提高法律水平。三是积极开展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查找和整改单位、个人在“庸懒散慢虚粗”方面存在的问题3个,干部作风明显好转。
(三)是强化矛盾排查,维护稳定大局。一是进一步落实镇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职责,织密排查网格,健全日排查周上报等制度,建立完善台账,确保各类风险隐患及时发现,妥善处置。二是积极开展“春节”和各级“两会”等特殊时段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542起,其中重大矛盾纠纷62起。三是配合调处信访案件3起。
(四)是强化社区矫正,管好重点人群。一是以禹城市社区矫正工作执法检查和突出问题专项整顿为契机,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各项管理制度,并为1名无业社区矫正对象联系落实了稳定工作,目前在册5名社区矫正对象守法情况良好。二是创新教育方式方法。在教育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守好法律底线的基础上,创新推行一月一主题思想道德教育,1-7月份分别开展“乡村振兴,与我共行”“家庭温暖,因为有我”“我为环境改善做贡献”等主题教育,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家庭责任感,争做崇德尚礼、品行高尚的人。社区矫正对象袁某积极参与锦绣社区乡村振兴志愿服务;徐某主动承担起经营门店周围区域的卫生清扫,并无偿为清洁工提供开水。三是抓好安置帮教对象等特殊人群疫情防控、重点时段稳控等工作。
(五)是强化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一是以《宪法》《民法典》《刑法》《食品安全法》《国家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为重点,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牵头组织镇相关站办所及各村,将法治宣传教育贯穿于各项工作全过程,共发放宣传明白纸3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600余人次。二是广泛开展“八五”普法宣传活动,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抓手,采用线上与线下、平时与节点相结合,大力培训“法制带头人”“法律明白人”243名,引导群众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累计开展《宪法》、《民法典》等各类宣传活动45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图书5000余册;建设法治广场、法治大道、法治宣传栏、法治图书室79处;创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5个;通过微视频、门户网站、公众号、微信群等媒体平台,展示司法行政工作故事,提升群众满意度。三是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在镇党委会上组织学习法律法规12次,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丁峰 段小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