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伽师县人民法院召开“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县委政法委四级主任科员赵强到会指导,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干部何辽阳应邀到会监督。党组书记、副院长王洪桥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首先学习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深化标本兼治推动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的实施意见》。党组书记、副院长王洪桥汇报了“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情况,带头作了个人对照检查,率先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成员逐一进行自我剖析,深挖根源,并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大家开诚布公谈问题,真心实意提意见,切实做到触及思想、红脸出汗。通过自我剖析和相互批评,班子成员更深刻地认识自身存在的问题,明确了今后工作的整改方向,增进了班子的团结。
党组书记、副院长在讲话中指出,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打造新时代过硬法院队伍的迫切需要。为此要切实做到
一是必须聚焦“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坚定不移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要紧紧围绕自治区高院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全面落实党对人民法院绝对领导的18条措施》和纪律作风整顿年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着力解决监督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执纪不严、作风不实、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充分等突出问题,紧盯作风问题、腐败现象易发生的部门和岗位,确保案件不出错,人不出事。
二是必须注重统筹结合,坚定不移地把司法为民作为准则。政治部要切实加强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积极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驰而不息纠“四风”改作风,全力为伽师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良好服务。
三要强化常态化检查监督,将落实“三个规定”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绩效考核体系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倒逼“三个规定”落实落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