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精神,切实增强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伽师县人民法院紧密结合实际,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贯彻落实“三个规定”。
一、进一步加强规定精神学习
将“三个规定”作为法院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干警政治理论学习等工作的重要内容,组织干警原原本本学习“三个规定”,引导大家准确把握“三个规定”的内涵要义,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上来。
二、强化案件质量评查
将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纳入案件评查标准体系,每季度抽取已结案件数量10%的案件,采取全卷评查或专项评查方式,对“三个规定”落实情况进行评查,评查结果作为法官和审判执行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强化对“三个规定”宣传。该院积极利用两微一站和楼宇广播‛等新媒体平台,转发宣传“三个规定”精神,进一步提高干警的知晓率,努力营造遵规守纪的浓厚氛围。
四、严格落实定期报告制度
严格落实法官主体责任,认真如实填报每个案件办理过程中落实“三个规定”的情况。严格落实部门领导责任,各部门每季度组织审核本部门工作人员填报落实“三个规定”情况。
五、强化常态化检查监督
由政治部负责,采取检查、抽查、督查等方式,对各部门、人民法庭“三个规定”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督察,及时发现问题,对专项整治不扎实、不到位的要进行补课和“回头看”,督促认真整改,督促所有在编干警及聘用制干警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法律思维,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