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作为新中国历史上首个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中国法治建设的里程碑,每个人的生老病死、衣食住行、经济活动都离不开这部法典。
为切实让《民法典》走进群众身边,融入群众心里,9月21日,岳普湖县法院在该县农贸市场设立宣传咨询点,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引导群众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依法办事的法律意识。宣传活动中,该院干警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为群众解决法律疑问等形式,向过往群众普及《民法典》中新增加的各类法律条文知识,并就《民法典》的八大亮点进行了重点宣传:一、孩子打赏必须退款;二、离婚冲动了30天可以撤回;三、性骚扰的对象可以是男性;四、人肉搜索或将承担民事责任;五、高空抛物必须抓出;六、侄子外甥可以继承遗产,不必收回国家;七、保护肖像权,别人照片不能发;八、电梯收益业主共享。用群众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与他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讲好民法故事,传播民法知识,推动形成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今年以来,岳普湖县法院结合专题讲座、以案普法、入户走访等形式,持续开展《民法典》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乡村等法治宣传活动,力求实现全方位覆盖、全社会融入的宣传效果,至今已开展普法宣传8次,有效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许怡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