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岳普湖县法院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促进内部控制不断完善并有效实施,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的要求,2020年10月8日,岳普湖县法院组织召开内控管理制度落实推进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该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汤建新领学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及《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实施方案》,该院党组书记、副院长朱焰涛就如何全面强化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定岗定责。要求各庭室按照实施方案,建立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协调配合、运转高效的内设机构和职责体系。二是流程控制。要求内部控制工作人员理顺和细化管理流程,将涉及各自业务中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融入流程中的每个环节,即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三是细化风险。要求内部控制工作人员坚持问题导向,重点防控法律风险、政策制定风险、预算编制风险、预算执行风险、收入支出管理风险、机关日常经费运转风险、财务系统核算管理风险、岗位利益冲突风险等8类风险,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运行。四是控制节点。要求内部控制工作人员对照8类风险,结合业务和流程,找出关键节点、关键部位,识别和分析存在的风险,综合运用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控制、授权控制、审批流程层层控制、财务印章分离控制及支票登记管理控制等五个方法进行有效防控。五是加强监督。建立健全监督机制,8类风险防控牵头部门(办公室)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大胆履职,组织开展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内控薄弱环节、查找原因、堵塞漏洞。六是强化问责。对未能有效履责的情况按照权责清单严肃追究其责任。(李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