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妇女节即将来临,2024年3月4日上午塔县法院结合《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在新疆塔什库尔干县红旗社区开展了“建设法治塔县·巾帼在行动”的宣讲活动。
宣讲人梁红柳从“家和万事兴”的古语出发,广泛宣传婚姻家庭受国家法律保护。我国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缺席,禁止包办婚姻、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宣讲中,宣讲人现场开展以案释法,以“艾某打骂妻子阿某致残的具体案例”讲述了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受害人可以依法追究违法的刑事责任;以“麦某与艾某的离婚案例”,宣讲了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等等法律常识。
最后,法院宣讲同志与检察院、县妇联就妇女、儿童存在的问题开展了现场法律咨询。
最后希望与会的所有居民将学习到的法律知识进行广泛宣传宣讲,不断提升亲朋好友、左邻右舍的法律意识,促使更多的群众能运用《民法典》为自己婚姻的幸福保驾护航。 |